中国科协青少年科技中心
中国青少年科技辅导员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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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协青发〔2016〕5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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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参加第七届全国青少年科学影像节
展映展评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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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协青少年科技教育工作机构,各有关单位:
第七届全国青少年科学影像节展映展评活动定于2016年11月11-15日在辽宁省沈阳市举办。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活动代表团组成
凡有参赛选手入围展映展评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均须组队参赛。以省为单位组成代表团,各代表团由参赛选手、领队和观摩嘉宾组成。其中,参赛选手为第七届全国青少年科学影像节一、二等奖建议名单的作者;领队包括省级项目主管1人,辅导教师1人;观摩嘉宾1-2人(省级青少年科技教育工作机构负责人或分管领导)。
请各省领队通知参赛选手于10月22-26日凭申报帐号登录官方网站(http://yxj.xiaoxiaotong.org)作品申报栏目,在线填写《终评回执》,并打印《终评活动报到通知单》(报到凭据)。回执信息将作为赛务组织和评审工作的依据,请确保信息准确无误。
请各省领队于10月27日前登录活动在线工作管理系统(http://manage.xiaoxiaotong.org),填写领队信息,核实本地区参赛学生的全部回执信息,确认无误后,提交本省回执信息。
二、活动安排
(一)活动时间、地点
2016年11月11-15日,在辽宁省科技馆举办。
(二)报到时间
11月11日报到,18:00报到注册工作结束。
(三)报到地点
沈阳市北约客维景酒店(和平区同泽北街35号,新世界百货
北),联系电话:024-89305555(总台)。
三、参加活动费用
展映展评活动期间,参赛选手的食宿费由中国科协青少年科技中心负责,往返交通费自理。领队和观摩嘉宾交通费及食宿费自理。所有参加活动代表须按照主办单位统一安排住宿并参加有关活动。参赛选手如提前参会或延后离会,相关食宿费自理。
四、活动内容和要求
本届展映展评活动场地设在辽宁省科技馆。主要日程安排有开幕式、技能测试、封闭问辩、公开展示、颁奖典礼等内容。如有变动,以报到时发放的《活动指南》为准。展映展评布展、技能测试和封闭问辩等重点活动要求如下:
(一)布展
1.展位:每个作品一个展位。展位上标有各自的作品编号,布展前参赛选手根据各自的作品编号确认自己的展位。
2.布展:组委会为每个作品提供一块展示底板(展板样式及尺寸见附件3),展位尺寸为:宽 120 厘米,高270厘米,纵深70厘米。由参赛选手自行设计并现场布展,展板重点展示作品介绍、探究过程以及作品科学性描述。鼓励个性化布展,展示所用设备和使用不得干扰其他选手。禁止使用易燃易爆物品。
3.安全检查:完成布展后,参赛选手持电子胸卡到现场组委会申请检查,工作人员会根据排序依次进行安全检查,检查通过后发放《布展合格证》。未通过布展检查的项目将取消参赛资格。
4.11月11日现场布展截止时间为16:00,如未完成,可在12日技能测试后补充布展,并在16:00前完成安全检查。
(二)技能测试
1.参赛选手必须参加技能测试,每人自带笔记本电脑(安装有常用的视频制作软件)一台。
2.参加测试时要手持电子胸卡到指定区域进行检录,根据工作人员安排或要求进行技能测试,无故不参加或迟到20分钟的选手,视为自动放弃参评资格。
(三)封闭问辩
1.所有参赛选手均须参加封闭展示和问辩。不参加项目问辩的选手,将取消参评资格。
2.封闭展评作品由评委问辩,选手介绍自己的作品以及回答评委的问题。
(四)制作作品宣传海报
每个入围作品作者须自行准备一张作品宣传海报(用于开幕式展示),报到时统一提交。海报尺寸统一为40*60cm,展现形式及纸张类型不限,内容需包括作品名称和代表队名称,以及提炼后作品精彩之处。
五、其他事项
1.请各省(区、市)科协青少年科技教育工作机构于10月30日前提交2016年科学影像节活动总结,作为评选省级优秀组织单位的必要条件。未提交的单位视为自动放弃省级优秀单位评选资格。活动总结发送邮件至281926290@qq.com。
2.参赛选手必须全程参加各项活动,如有特殊情况,需由领队向组委会做出书面说明。
3.参赛选手需着正式服装参加封闭问辩和颁奖典礼。
4.各省领队负责本省代表团统一赴辽宁沈阳参加活动全程的安全管理和组织协调工作。要加强安全教育,所有代表要遵守各项安全规定和活动要求,尊重活动当地的风俗、习惯、礼节。
5.展映展评活动期间不提供接送站服务,请参加活动的代表自行前往。
6.年度获奖名单将在终评活动结束后在活动官网进行统一发布。
附件:1.第七届全国青少年科学影像节一、二等奖建议
名单
2.展映展评活动日程安排表
3.展映展评活动展板样式图
中国科协青少年科技中心 中国青少年科技辅导员协会
2016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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